我该怎么样去形容一个人呢?尤其这个人和我认识十年,这个人和我恋爱的时间只有十个月,不和的时间却是这十年中剩下的全部。尤其这个人在25岁就已经离开了,不止是离开了我,算了这个先不提。
得说他漂亮吧,人们提起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夸奖他的外表。我得承认他是真的很好看,讨厌他时我也不会对此说谎。
但还得说他喜欢音乐,得说他喜欢吉他,喜欢音乐剧,也喜欢我们这个团,当然他也喜欢我。可是当我问他,“大我,在这些里面你最喜欢的是什么?”我是要强的人,肯定想要第一的位置。他说按照时长吧,然后他就笑了,我也跟着笑。如今回想起来,他认识的吉他的时间先于我呢,音乐剧也是如此,团的时间和认识我的时间是一样的,这我可就不是第一了,甚至是倒数第一吧,幸好是并列的。
不过他也没说是时间长的排前面还是时间短的排前面,我转念一想又能宽慰自己了。毕竟我现在也没法找他考证了,这其实是坏事。要是他还在的话,我不和他恋爱也可以,吵架也好,我只希望还可以看见他,可这又怎样呢,只是希望而已。再来一次的话,哪怕关系变得更糟,我也不会再惯着他寻找美食的真谛,我一定会扔掉他所有的冰淇淋和杯面。
这样的话,可能他在床上就会挠我,他只有右手的指甲很长,为了拨弄琴弦专门留的。